详情

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2

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项目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申报,其中本科生可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专科生仅限申报省级项目。本年度我校报至省教育厅名额均为“一般项目”,校内另行划分“一般”、“重点”两类项目实行分层资助。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依照“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原则,优先遴选具备冲击标志性学科竞赛省级金奖及以上奖项潜力的优质创新创业项目详见附件1)

二、项目类别

“国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每个类别立项数量视申报项目质量而定,三个类别共计立项22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80项、省级项目140项建议各专业学院申报项目数至少达到25个,公共基础学院、书院等单位申报项目数不作要求。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书院申报数占学校总申报数的比例,确定各学院、书院入围立项的项目,并根据校外专家评审结果,从每个类别“一般项目”中遴选1-3个校内“重点支持项目”进行资助(若未有符合条件的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也可不设立)。

各类别申报重点:

1、创新训练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研究周期

各项目研究周期均不超过2年,起止时间范围2026.5-2028.5。提前达到结题要求的也可申请提前结题,原则上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

四、经费资助及使用说明

1、资助经费额度: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资助3万元/个;一般项目每项平均资助2万元。立项时拨付资助额度的6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的40%。省级项目无资助,各学院、书院可自行考虑是否配套资助经费。

2、经费开支范围:详见《浙江树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树办教〔2014〕18号)。

3、经费报销注意事项:详见《浙江树人学院“国创计划”经费报销注意事项》(浙树创〔2023〕03号)。

五、申报对象

1、本校在校学生均可申报立项。结合项目实施周期,本年度申报主体以大二、大三本科生为主,同时鼓励大一学生参与项目研究。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含负责人在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立项后不得随意变更负责人;团队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含主持1项,同时参与另1项的情况)“国创计划”项目。至2026年5月中下旬,2024、2025年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完成后,仍有在研项目的学生负责人不能担任本次项目申报的负责人

3、每个项目配备校内指导教师最多3名,每位教师限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1项或参与2项(含第一指导1项,同时参与指导另1项的情况)。“国创计划”项目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至2026年5月中下旬,2024、2025年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完成后,仍有在研项目的指导老师(含第一、第二、第三指导老师)不能担任本次申报项目的指导老师

4、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联合申报,但需明确申报主体。

5、鼓励创新。近3年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创计划”)和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省新苗人才计划”)中已获立项的课题不允许重复申报

六、项目申报、评审办法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申报

学生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请选择对应的项目类型申报书进行填写),同时选定指导教师,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专业学院进行审核(若公共基础学院、书院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的项目,请以公共基础学院、书院为单位进行单独申报,不重复在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专业学院申报,不占用专业学院项目指标)。

请各学院、书院通知申报“国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学生于2026年6月1日前,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cxcy.zjsru.edu.cn/,也可通过校园门户(https://mh.zjsru.edu.cn)-【服务中心-业务系统-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或【掌上树人-微门户-服务-业务系统-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进行登陆。)中提交“国创计划”项目申报书,逾期不再受理。各学院、书院管理员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6年6月5日前完成初审(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及《项目汇总表》(请注意排序)报送。

2、评审办法

学校将邀请校外专家对各学院、书院申报项目按综合水平进行排序,同时根据各学院、书院申报数占学校总申报数的比例,确定各学院、书院入围的项目,并进行校内公示。

3、验收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

经过建设,根据项目内容完成①或②,同时完成③:

论文:学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普通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1篇,论文发表需注明“浙江树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②科技成果:须取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至少1项,鼓励依托现有科研成果打磨完善,积极参与“挑战杯”等省级及以上高水平科创赛事参赛备赛。

③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方案论证,研究内容,结果与分析,结论,经费使用情况等。

2)创业训练项目

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①商业计划书:结题时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商业计划书。

②创业成果: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本申报项目报名参加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如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在项目结题前已注册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并提供财务报表或纳税证明。2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

③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

3)创业实践项目

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①实践总结:经过建设,撰写不少于4000字的创业活动基本情况总结(含产品、团队建设、吸收就业、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创新、经营业绩、财务赢收的基本情况)。

②创业成果: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本申报项目报名参加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如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在项目结题前已注册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并提供财务报表或纳税证明。(2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

③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

重点支持项目结题条件高于一般项目,要求视立项情况另行制定国家级项目由学校验收,省级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专业学院、书院(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协助)验收。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均须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交所有材料。

联系人:鲁老师

办公地点:拱宸桥校区北校区青创园(11号楼)2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82773

 

 

浙江树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5月20日

结束

附件:

  • 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下载
  • 2026年国创立项文件 附件.zip
    下载